1.招標條件
洞口縣團結壩水輪泵站電站增效擴容改造工程項目(土建部分)已由洞口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洞發改審[2014]2號、洞水字[2012]80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洞口縣團結壩水輪泵站,其土建部分工程建設資金來自地方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通源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洞口縣團結壩水輪泵站電站增效擴容改造工程項目(土建部分)施工
2.2建設地點:洞口縣石江鎮黃井村
2.3項目概況:洞口縣團結壩水輪泵站位于洞口縣石江鎮黃井村境內。工程由引水壩、船閘、左右兩岸進水閘、引水渠、水輪泵站及電站組成。引水壩控制集雨面積2226K?,是一座以澆灌為主、結合發電、通航的中型水利工程。站址距離石江鎮6KM,距洞口縣城30KM,交通較為便利,區位優越。本次改造將團結壩右岸電站在老廠房舊址上重建新廠房,將原有的1#、2#、3#、4#、5#、6#機組由原單機125KW合為2臺320KW機組,升壓站由管理區改到廠房旁邊。
2.4投資規模:總投資約209.11萬元
2.5標段劃分:本次招標為1個標段
2.6招標范圍:洞口縣團結壩電站增效擴容改造工程(土建部分),包括廠房部分、廠區平臺及交通橋、金結設備及安裝工程、臨時工程等。(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7計劃工期:4個月
2.8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3.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依據湘水辦[2014]54號文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全國和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了信用檔案的企業,投標人的資質及人員(注冊建造師)信息以在湖南省水利廳《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中查詢的結果為準;
3.4擬任項目負責人持有水利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書和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無在建項目(指在本項目招標期間,無在建未完工項目或已中標未開工項目);
3.5技術負責人應具有水利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專職安全員應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核準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6投標人擬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施工員、質檢員必須為投標人正式員工(提供經勞動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和近六個月社保個人賬戶打印件及查詢網址,網上不能查詢的應提供社保部門出具不能查詢的有效證明),注冊證書和崗位證書的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人的單位名稱一致;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請有意參與本項目的投標人于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13日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招標文件下載專區進行網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
4.2投標人須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按交易指南專區企業注冊操作說明進行注冊并獲取用戶名和密碼后才能下載招標文件(如有問題請聯系:0731-85483772肖先生)。
4.3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進入湖南省水利廳網頁后點擊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
4.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000元,遞交投標文件前繳納。
5.投標人的限定
5.1開標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項目負責人)必須參加開標會,并在開標記錄上簽字,否則其投標無效。
5.2投標人的擬任項目負責人不能有在建項目(指在本項目招標期間,無在建未完工項目或已中標未開工項目)。
6.資格審查及評標辦法
6.1本項目采用開標后資格審查。
6.2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辦法》(湘水辦【2014】54號文)規定的“綜合評估法”。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地點詳見招標文件規定。
7.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本項目招標人不統一組織現場踏勘和召開投標預備會,投標人自行對工程現場進行踏勘。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投標監管網、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洞口縣團結壩水輪泵站
地址:洞口縣石江鎮黃井村
聯系人:肖先生
電話:13873985189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通源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長沙市韶山北路254號匯富中心A棟6樓
聯系人:唐女士許女士
電話:153673997591536739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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